截至昨晚的近兩周內,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共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323件,共有57件涉及違規操辦婚喪事宜,占17.6%。婚喪事本是人之常情,但對於許多黨員幹部來說卻如同游走在“高壓線”上,怎麼算大操大辦?哪些事不宜操辦?對此,華商報記者梳理髮現,全國各地監管標準不一。
  通報數據
  違規“大操大辦”近兩千人被查處
   日前,武漢市江岸區司法局副局長周聯友和他的家屬——正科級幹部張艷華因為違規操辦兒子婚事,周本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免職;張艷華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本是喜事,周聯友這位幹部卻因違規操辦而丟了烏紗帽。
   來自中紀委網站的數據,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國共查出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51600件,其中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的共查處2759件,占5.3%;在受到黨紀處分的18365人中,因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受到黨紀處分的就有1839人,占比超過10%。其“案發率”和受處分人數都僅次於違反工作紀律、違規使用公車類別,長期穩居於第三位。
   華商報記者統計,從8月4日截至昨晚(8月31日)的近一個月里,全國共查出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624件,其中違規操辦婚喪喜慶的共查處106件,約占17%(由於中紀委每周公佈一次違規案件,從7月31日到8月3日的案件未進行統計)。
  基層公務員
  禮金裝紅包沒人監管 800元可以說成是100元
   談起這些年參加過的婚喪事宜,現工作在西安的科級公務員張尋(化名)感到八項規定前後變化很明顯。2年前他從陝南某縣基層機關考入一家中央駐陝單位,“以前在縣裡,孩子考上大學,哪怕是三本都要辦喜酒;老人去世要連辦3年,都是工作上的熟人,不去又不好意思。”張尋說,“那時每周至少要去吃一次酒席,禮金200元起,經常一個月工資都不夠送。特別是2007年前後,月工資才五六百塊,經常借錢參加。”
   “到西安後感覺這股風氣要好一些,在新單位,比如有人辦婚禮,同事最多送100元,領導最多200元。”張尋發現,2012年底八項規定實施後,變化更明顯,“喜宴少多了,今年上半年我只參加過一場同事的婚禮,雖然是特別好的朋友,還是只給了100元,要是在縣裡得給500元以上了。”
   反差是因為地方風俗一時難以改變,更重要的是個別基層單位對黨員幹部這方面管理不夠嚴格,張尋說:“儘管黨規黨紀一直限制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但是如果缺乏有力的監管,就容易滋生腐敗,比如明明限定禮金額度,但裝在紅包里,800元也可以說成是100元。”
   華商報記者從有關方面瞭解到,目前我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中央對於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有關規定,省內一些市縣則出台過專項規定。
   一些沒有專門出台有關規定的地方,公職人員更小心了。西安一位市直機關公務員劉先生說,八項規定以來就此類問題處理了一批人,很多人就警覺了,能不操辦的儘量不辦,像婚宴也都低調進行,不敢大張旗鼓辦。
  基層紀委
  監督人員派駐酒店 專盯喜宴是否違規
   從今年4月21日以來,府谷縣紀委集中開展了一場婚喪事宜大操大辦整治行動,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13個監督組,聯合工商、食藥監等其他執法部門,向全縣33家大中型餐飲場所分別派駐70多名監督員。府谷縣紀委黨風室一名工作人員對華商報記者說,去年4月,府谷出台規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只有在辦結婚、喪葬事宜,才可宴請非親戚人員,規定禮金禁止超過300元,而其他事宜都嚴禁宴請非親戚關係人員。“監督員都分早中晚三餐去監督,不占用上班時間。我們的監督員派駐酒店,就是要盯緊,可能有些人覺得‘不好看’,但身為公職人員,就應該接受監管。”日前,府谷縣就當地8人違規操辦參與宴請問題,警示訓誡並通報全縣。
   據這位工作人員介紹,在此前提下,府谷縣公職人員如要辦紅白喜事,需先就宴請人數、飯菜標準、煙酒檔次填寫申報表,事前公示1周,宴請後還需寫明實際招待情況及收受禮金情況再公示1周。申報時,如果是20桌(200人)以下向縣紀委黨風室報審即可,如果科級以上幹部要辦20桌(200人)以上,則需向縣紀委書記報審。
   “整治下來效果比較明顯,近期傳統上說的‘好日子’不多,監督員適當進行了減少,接下來婚喪事宜多起來的時候,我們還要面臨調整監督人手的問題。”
  整治方式
  限定大操大辦各地規定不一
   “紅白事”到底怎麼辦才不算違規?各地沒有統一的規定。華商報記者根據媒體報道統計發現,目前全國對婚喪喜慶事宜的操辦規定已有上百條之多,但各地規定不一,主要有限制人數桌數、限禮金金額、限賓客身份等3類,多數都要求向同級或上級紀委“報告”。
   在限人數桌數方面,湖南要求,幹部紅白喜事,人數禁超300人(30桌);雲南普洱市思茅區則“不得超過60桌”。山西呂梁還限定了每桌的標準,含煙酒在內禁超1000元。
   在限禮金金額方面,陝西府谷規定禮金禁超300元;山西呂梁、甘肅隴南規定禮金上限200元;廣西河池上限為100元。湖南省的規定是“不准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
   在限賓客身份方面,河北石家莊規定,黨員領導幹部嚴禁邀請同事、部屬等利益相關人員參加。新疆阿勒泰規定,同事、同學及好友可以到場幫忙,但禁止隨禮。貴州息烽縣明確規定,黨員、國家工作人員結婚辦酒席限於初婚,被稱為最具個性化的規定。
  專家建議
  全國出台指導性意見 地方根據各自情況落實
   針對全國各地對於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不一致的現狀,知名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全國有必要出台統一的指導意見,但具體操辦到什麼程度屬違紀違規,應根據各省份情況制定,市縣基層再據此制定更為具體的監管舉措,便於遵守執行並形成有效的監管。
   同樣是舌尖上的問題,李永忠認為,相比公款吃喝,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監管難度更大,黨員幹部操辦婚喪事宜可能有很多用意:或為喜慶風光、或為回收禮金、或為藉機斂財。李永忠說,“這三種情況應分別對待,對回收‘舊賬’的,屬人之常情,要有堵有疏,不能過分干預;為喜慶風光奢侈浪費的,要嚴格制止,嚴厲批評;而針對公職人員藉機斂財的,一定要露頭就打,加大懲處力度。”
   陝西省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省社會科學院政治與法律研究所所長郭興全博士也認為,各地在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方面不宜進行統一規定,但要把握三大原則,一是預防利用職務之便藉機進行利益輸送;二是倡導黨員幹部帶頭厲行節儉、禁止大操大辦;三是相關活動不能影響黨政幹部形象。 華商報記者陳琳
  知道多一點
  啥叫大操大辦?
   “嚴禁大操大辦”的依據出自《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簡稱《廉政準則》)第八條第三款:不准有“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藉機斂財”等行為。其中,“婚喪喜慶事宜”,除結婚喪禮外,還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過生日,子女上大學,喬遷新居等各種與親朋好友共同慶祝的事宜。“大辦”,是指大大超過了當地一般群眾舉辦類似事宜的規模或消費標準。“藉機斂財”,是指借辦理婚喪喜慶事宜,收受各種名義的禮金、紅包、貴重禮品等物質性利益。
  “大操大辦”的標準是什麼?
   一看操辦“紅白事”是否使用公款;
   二看是否使用公物,如公車等;
   三看是否使用公產,如免費使用禮堂等;
   四看來賓中有無管理和服務對象,是否收其禮金禮品,特別是有無藉機斂財;
   五看來賓中有無使用公物;
   六看是否影響他人休息、破壞環境等。
   華商報記者 陳琳 整理
   製圖/唐保虎  (原標題:喜宴怎麼辦才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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